5月20日晚上,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在赛季第十二期的裁判评议工作中,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了深入的讨论。这次会议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还特邀了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进行旁听。
会议中,评议组成员们采用了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近期中甲联赛的几场关键比赛进行了细致的回顾与评议。
首先,针对中甲联赛第9轮,陕西联合与南通支云比赛的第90+2分钟的一个判例,当陕西联合的22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带球时,南通支云的21号队员上前进行防守。随后,陕西联合的22号队员倒地,裁判员随即判定南通支云21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
对于南通支云俱乐部的申诉意见,评议组通过反复观看视频后认为:从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南通支云21号队员在防守时与对方队员有接触并导致其摔倒,这应被视为一次草率的犯规。因此,裁判员判罚犯规和罚球点球的决定是正确的。
紧接着,评议组又对同一场次第90+4分钟的另一个判例进行了讨论。当时,陕西联合的33号队员进球后,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但南通支云俱乐部认为对方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进球,应判为越位犯规、进球无效。
在对此进行评议时,评议组通过仔细观看视频后认为:在双方争顶头球时,是守方南通支云队员先触到球,而攻方的陕西联合队员并未触球。因此,陕西联合33号队员并未构成越位犯规。同时,助理裁判员当时并未示意越位,而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也是正确的。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评议组不仅对两场比赛中出现的争议判例给出了明确的结论,也进一步提升了裁判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未来的比赛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