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与公安部在大连市联合召开了足球职业联赛“假赌黑”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足协公布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所做的决定,金敬道等43人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
近期有消息指出,部分被禁足的球员已悄然出现在足球青训俱乐部的教练名单中。比如,张振强这一名字曾出现在第一批禁足名单中,但如今却在大连盟足球俱乐部的招生信息中以教练的身份出现。当家长邹先生注意到这一情况后,产生了疑虑。
邹先生原本计划将儿子送至该俱乐部接受足球培训,但在了解到张振强的背景后,不禁对俱乐部的资质和教练的选拔机制产生了疑问。他向大连市体育局和足协咨询后得知,大连盟俱乐部并非挂靠在大连市足协下的会员俱乐部。
对于这种情况,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丁涛律师表示,中国足协的“禁足”令只在足协管辖范围内有约束力,对于非足协下属的会员单位或其他领域的影响力有限。他解释说,足协的纪律要求主要触达其自己主办的赛事、活动,涉及到的下属会员单位主办的赛事、活动。而对于非会员单位,如大连盟足球俱乐部,足协的禁令则难以触达。
当前,中国足球运动员退役后的出路相对有限,而开设青训课程并教授足球技能成为许多退役球员的选择。然而,对于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球员是否应该再给他们机会,社会上存在不同声音。一部分人认为应该让他们发挥专业优势,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如果不对其错误付出极大代价,则难以对足球行业形成警示作用。
此外,当前国内举办的足球比赛主体多样,除了足协体系外,还有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等主办。如果禁足球员在非足协体系的主办赛事中参与,虽然不违法不违规,但可能会影响到相关赛事的美誉度。
因此,对于如何管理这些禁足球员在足球行业的再就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规范。不仅要考虑球员的个人权益,也要确保足球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赛事的美誉度。同时,应加强对青训俱乐部的监管,确保其合规合法运营,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足球教育环境。
